欢迎访问司机宝宝网 www.sijibaobao.com
当前批次:381更新时间:2024/04/22
安全技术要求规定当前位置>机动车公告网>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详细内容
【法规名称】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号)
【颁布单位】工信部
【发布时间】2017-01-1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工作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地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货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维修企业、经销企业等,重点检查有无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汽车产品,以及在用车非法改装等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依法严厉查处,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强化对违规生产、销售和非法改装重点区域监管和问责,对车辆非法改装问题突出的省份,要对相关政府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电视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机动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违规登记检验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要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例,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名单和非法改装的厂家。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使用、维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要建立道路动态检查机制,充分利用公路服务区、治超点、交警执法站点等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要建立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调查车辆安全状况,倒查生产、销售、检验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非法改装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建立信息汇总和报送机制,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5日前做好整治工作情况信息汇总,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并于2018年1月底前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13日


本消息来源于:司机宝宝网

在线投保登记

平安 人保 中华联合 太平洋 大地
投保车辆号牌

投保业务咨询QQ:96567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