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疑义车辆的处置
2014年10月1日起,国产车辆排放标准,当出现“机动车环保网”与“公安网”上的机动车公告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车公告”查询中的公告信息为准。进口车辆排放标准以“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中的公告信息为准。
四、职责分工
(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落实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并及时将国家发布的车辆排放标准新公告规定告知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部门;制定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政策;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排气检测的监管;负责牵头开展新注册机动车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宣传。
(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新注册机动车登记和外地车辆转入手续及管理工作;负责将新注册机动车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的相关标准、规定告知汽车销售企业和机动车检测机构,并督促抓好落实。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机动车排气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工作,对计量器具依法组织检定和检测。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根据新注册机动车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相关单位要将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纳入工作日程,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技术保障。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查询系统,实现我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等业务时,与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核查系统实时对接。
(三)宣传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2014年9月通过各大媒体、政府公众网站发布《进一步明确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宣传新注册机动车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的规定,同时通知汽车销售企业和机动车检测机构做好有关对接工作。
专此通知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