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眩目。
8.4.5 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装用的前照灯应分别符合 GB 4599、GB 5948及GB19152的规定。
8.4.6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
机动车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表 7 的要求。测试时,其电源系统应处于充电状态。
表 7 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最小值要求 单位为坎德拉
机动车类型 | 检查项目 | ||||||
新注册车 | 在用车 | ||||||
一灯制 | 两灯制 | 四灯制a | 一灯制 | 二灯制 | 四灯制a | ||
三 轮 汽 车 | 8 000 | 6 000 | - | 6 000 | 5 000 | - | |
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 | - | 10 000 | 8 000 | - | 8 000 | 6 000 | |
其 他 汽 车 | - | 18 000 | 15 000 | - | 15 000 | 12 000 | |
摩 托 车 | 10 000 | 8 000 | - | 8 000 | 6 000 | - | |
轻便摩托车 | 4 000 | - | - | 3 000 | - | - | |
拖 拉 机 运输机组 | 标定功率>18 kW | - | 8 000 | - | - | 6 000 | - |
标定功率≤18 kW | 6 000 b | 6 000 | - | 5 000 b | 5 000 | - | |
a 四灯制是指前照灯具有四个远光光束;采用四灯制的机动车其中两只对称的灯达到两灯制的要求时视为合格。 b 允许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只装用一只前照灯。 |
8.4.7 光束照射位置要求
8.4.7.1 在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 的屏幕上时,乘用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 0.7H~0.9H (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下同),其它机动车(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应为 0.6H~0.8H 。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近光光束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偏不允许超过 170mm,向右偏不允许超过 350 mm。
8.4.7.2 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装用的前照灯近光光束的照射位置,按照上述方法检验时,要求在屏幕上光束中点的离地高度不允许大于 0.7H ;水平位置要求,向右偏移不允许超过 350mm,不允许向左偏移。
8.4.7.3 在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 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0.9H~1.0H ,对其它机动车为 0.8H~0.95H ;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远光光束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允许超过 170mm ,向右偏不允许超过 350mm ,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允许超过 350mm 。
8.4.7.4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8.5 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
8.5.1 喇叭性能要求
8.5.1.1 机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应设置具有连续发声功能的喇叭,其工作应可靠。
8.5.1.2 机动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 2 m、离地高 1.2 m处测量时,其值对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为 7 kW 以下的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为 80 dB(A)~112 dB(A),对其它机动车为 90 dB(A)~115 dB(A)。
8.5.2 发电机技术性能应良好。蓄电池应能保持常态电压。电器导线应具有阻燃性能,所有电器导线均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应装设绝缘套管。
8.5.3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和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应装有机油压力表(或机油压力指示器)、水温表(蒸发式水冷却系统除外)、电流表或充电指示器;其它汽车应装有水温表或水温报警灯、电流表(或电压表、充电指示灯)、燃料表(对气体燃料汽车为气量显示装置,对电动汽车为动力蓄电池电量显示装置)、车速里程表和机油压力表(或油压报警灯)等各种仪表及开关,并应保持灵敏有效。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还应装有气压表。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应装有车速里程表。
8.5.4 车长大于 6m 的客车应设置电源总开关,个别未经过电源总开关的线路(如危险警告信号线路)应设置保险装置。
8.5.5 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应安装具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车辆行驶状态信息的行驶记录装置;安装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其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9056 的有关规定。
8.5.6 无轨电车的电器要求
8.5.6.1 无轨电车在正常操作下,应能起动平稳、加速均匀。
8.5.6.2 牵引电动机在各种工况下,换向器上的火花等级最大不允许超过 1.5 级,无异响,绝缘性能良好。当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在 75%~90% 时,无轨电车的总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3 MΩ ;相对湿度在 90% 以上时不应小于 1 MΩ。
8.5.6.3 集电头应动作灵活,当距地面高度在 4.2 m~6.0 m 时,集电器应能正常工作。当集电头脱离触线时,驾驶室应发出音响信号。集电头自由升起的最大高度距地面不应大于 7.0 m。集电头与集电杆之间应有耐水电气绝缘,并应有带绝缘子的安全绳箱或其它安全措施。当集电杆与线网两根触线非正常接触时,应能防止短路。
8.5.6.4 线网在标准高度时,集电头对触线网的压力应能在 80 N~100 N 范围内调节,行驶中集电头在触线上滑行不应产生火花;经分、并线器及交叉器等时,不应产生严重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