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公告产品十项更新/新增强制性标准
实施的通知
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
按照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的要求,现将近期国标委发布的十项更新/新增强制性标准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十项新增/更新的标准(详见附件1)列为《公告》强制性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并按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对于已上《公告》的产品实施时间,GB 19239 -2013《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GB 30509-2014《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两项标准,在产车按新申报产品的实施日期实施;对GB 29753-2013《道路运输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两项标准,在产车在新申报产品实施2年后再实施;其余6项标准,在产车按照标准中规定的日期执行。
2.GB 15084-2013《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中新增的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如摄像机-监视器系统)技术要求,现有授权的检测机构不具备该项检测能力,可由企业提供有检测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GB 17578-201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第4.7条款要求中的B级客车的顶部强度,未明确采用何种适当方法进行试验,因此仍按照《公告》管理现行方法:B级客车应进行滚翻检验;但对其中顶部生存空间设计较小、不适用进行滚翻试验的车辆,允许按GB 18986-2003《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进行静载荷法检验,且不允许采用模拟计算方式。
4.更新/新增强制性标准的同一型式见附件2
附件:1. 十项更新/新增强制性标准清单